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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框架 JAVA及扩展

设计模式-一看就是专业人!

陈己墨 陈己墨 发表于2022-07-15 11:57:03 浏览35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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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模式的产生背景:

“设计模式”这个术语最初并不是出现在软件设计中,而是被用于建筑领域的设计中。直到 1990 年,软件工程界才开始研讨设计模式的话题。1995年,“四人组”(Gang of Four,GoF)合作出版了《设计模式:可复用面向对象软件的基础》(Design Patterns: Elements of Reusable Object-Oriented Software)一书,在书籍中收录了 23 个设计模式,这是设计模式领域里程碑的事件,导致了软件设计模式的突破。直到今天,狭义的设计模式还是该书中所介绍的23种经典设计模式

设计模式的概念:

软件设计模式(Software Design Pattern),又称设计模式,是一套被反复使用、多数人知晓的、经过分类编目的、代码设计经验的总结。它描述了在软件设计过程中的一些不断重复发生的问题,以及该问题的解决方案。也就是说,它是解决特定问题的一系列套路,是前辈们的代码设计经验的总结,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可以反复使用。其目的是为了提高代码的可重用性、代码的可读性和代码的可靠性

image.png一、设计模式的六大设计原则

1.开闭原则:Open Closed Principle,OCP

1)概念

开闭原则由勃兰特·梅耶(Bertrand Meyer)1988 年的著作《面向对象软件构造》提出。

简单意思指:程序软件实体要通过扩展的方式去增强,而不是通过修改原有的结构代码!

软件实体包括几个部分:项目中划分出的模块,类与接口,方法

2)例子

例如:在一个书店的价格展示中,现在遇到了打折的需求,可以解决的方法有:(1)修改接口(2)修改实体类(3)添加一个子类继承原方法修改getPrice()方法,依据开闭原则应选择方案(3),现实中也不难发现完成业务变化对系统的最小开发。这样修改也少,风险也小。

3)开闭原则的作用

开闭原则是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的终极目标,使软件实体拥有一定的适应性和灵活性的同时具备稳定性和延续性

具体来说:

(1)对软件测试的影响:软件测试时只需要对扩展的代码进行测试,原有的测试代码仍然能够正常运行。

(2)可以提高代码的可复用性:粒度越小,被复用的可能性就越大;原子和抽象编程可以提高代码的可复用性。

(3)可以提高软件的可维护性:稳定性高和延续性强,从而易于扩展和维护。

2.单一职责原则: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SRP

1)定义

单一职责原则又称单一功能原则,由罗伯特·C.马丁(Robert C. Martin)于《敏捷软件开发:原则、模式和实践》一书中提出的。

简意:一个对象不应承受过多的职责,一个对象(类)只可以有一个原因去改变他(否则拆分)。

注意:具体使用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控制,根据场景而定义使用,有时也会为了效率而牺牲一些原则(原则是死的人是活的)!

2)例子

例如:打电话通信的过程功能,一个Phone类既包含拨通、挂断、数据处理。相当于负责了(1)协议管理(2)数据传送两个职责功能。这样做会导致当该类职责变化时削弱其特职责且代码冗余浪费。所以应当按照职责进行划分重组。

3)优劣

单一职责原则的核心就是控制类的粒度大小、将对象解耦、提高其内聚性

优点:

降低类的复杂度其逻辑肯定要比负责多项职责简单得多、提高类的可读性、提高系统的可维护性变更引起的风险降低变更功能可以显著降低对其他功能的影响。

3.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LSP

1)优缺点

这是一个爱恨纠葛的父子关系的故事。该原则可以理解为:子类可以替换父类。

优点:

1. 代码共享,减少创建类的工作量每个子类都拥有父类的方法和属性

2. 提高代码的重用性

3. 提高代码的可扩展性,子类可形似于父类,但异于父类,保留了自己独特的个性;其实很多开源框架的扩展都是通过继承父类实现的。

4.提供产品或者项目的开放性

缺点:

1. 继承是侵入性的,只要继承就必须拥有父类的所有方法和属性;

2. 降低了代码的灵活性。子类必须拥有父类的属性和方法,让子类中多了约束

3. 增加了耦合,当父类的常量、变量或者方法被修改了,需要考虑子类的修改,所以一旦父类有了变动很可能会造成非常糟糕的结果,要重构大量的代码

2)里氏替换原则的定义(例子见资料)

1. 子类必须完全实现父类的方法。

2. 子类中可以增加自己特有的方法。

3. 当子类覆盖或实现父类的方法时,方法的输入参数(方法的形参)要比父类方法的输入参数更宽松

4. 当子类的方法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时,方法的后置条件(即方法的返回值)要比父类更严格

3)里氏替换原则的作用

1. 里氏替换原则是实现开闭原则的重要方式之一。

2. 它克服了继承中重写父类造成的可复用性变差的缺点

3. 它是动作正确性的保证。即类的扩展不会给已有的系统引入新的错误,降低了代码出错的可能性。

4.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DIP

1)依赖倒置原则的定义

依赖倒置原则的原始定义为:High level modules shouldnot depend upon low level modules.Both should depend upon abstractions.Abstractions should not depend upon details. Details should depend upon abstractions。

其实里面包含了三层含义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两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核心思想:要面向接口编程,不要面向实现编程。

依赖倒置原则是实现开闭原则的重要途径之一,它降低了客户与实现模块之间的耦合。以抽象建立起来的架构更易于扩展和协调开发。

2)依赖倒置原则的作用

依赖倒置原则可以降低类间的耦合性。

依赖倒置原则可以提高系统的稳定性。

依赖倒置原则可以减少并行开发引起的风险。

依赖倒置原则可以提高代码的可读性和可维护性。

/**需求人开汽车。  *人和车并非同时创建开发,但可以先创建接口和抽象类进行开发测试!  *如果我们此时再新增一个低层模块,只修改业务场景类,也就是高层模块,  *对其它低层模块不需要做任何修改,业务依然可以运行,把变更引起的风险扩散降到最低。  *///引入了JMock工具,根据抽象虚拟一个对象进行测试//(不了解该测试工具也没关系,以后有机会再了解)。
import org.jmock.Expectations;import org.jmock.Mockery;import org.jmock.integration.junit4.JUnit4Mockery;import junit.framework.TestCase;import org.junit.Test;public class DriverTest extends TestCase {    Mockery context=new JUnit4Mockery();     @Test     public void test1(){     final ICar car=context.mock(ICar.class);     IDriver driver=new Driver();     context.checking(new Expectations(){{       oneOf(car).run();}      });   driver.drive(car);}}

3)依赖倒置原则的实现方法

1. 每个类尽量提供接口或抽象类,或者两者都具备

2. 变量的声明类型尽量是接口或者是抽象类

3. 任何类都不应该从具体类派生

4. 尽量不要覆写基类的方法.

5. 使用继承时结合里氏替换原则

5.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ISP

1)接口隔离原则的定义

2002 年罗伯特·C.马丁给“接口隔离原则”的定义是:客户端不应该被迫依赖于它不使用的方法。该原则还有另外一个定义:一个类对另一个类的依赖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

简意是:要为各个类建立它们需要的专用接口,而不要试图去建立一个很庞大的接口供所有依赖它的类去调用。

接口隔离原则和单一职责都是为了提高类的内聚性、降低它们之间的耦合性,体现了封装的思想,但两者是不同的

单一职责原则注重的是职责,而接口隔离原则注重的是对接口依赖的隔离

单一职责原则主要是约束类,它针对的是程序中的实现和细节

接口隔离原则主要约束接口,主要针对抽象和程序整体框架的构建。

2)接口隔离原则的优点

约束接口、降低类对接口的依赖性,遵循接口隔离原则有以下 5 个优点。

1. 将臃肿庞大的接口分解为多个粒度小的接口,可以预防外来变更的扩散,提高系统的灵活性和可维护性

2. 接口隔离提高了系统的内聚性减少了对外交互降低了系统的耦合性

3. 如果接口的粒度大小定义合理,能够保证系统的稳定性;(1)定义过小,则会造成接口数量过多,使设计复杂化;(2)定义太大灵活性降低,无法提供定制服务,给整体项目带来无法预料的风险

4. 使用多个专门的接口还能够体现对象的层次,因为可以通过接口的继承,实现对总接口的定义。

5. 能减少项目工程中的代码冗余

3)接口隔离原则的实现方法

在具体应用接口隔离原则时,应该根据以下几个规则来衡量。

接口尽量小,但是要有限度。一个接口只服务于一个子模块或业务逻辑。

为依赖接口的类定制服务。只提供调用者需要的方法,屏蔽不需要的方法。

了解环境,拒绝盲从。每个项目或产品都有选定的环境因素,环境不同,接口拆分的标准就不同深入了解业务逻辑。

提高内聚,减少对外交互。使接口用最少的方法去完成最多的事情。

6.迪米特法则:Law of Demeter,LoD

1)迪米特法则定义

迪米特法则(Law of Demeter,LoD)又叫作最少知识原则(Least Knowledge Principle,LKP),产生于 1987 年美国东北大学的一个名为迪米特的研究项目,由伊恩·荷兰(Ian Holland)提出,它要求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有最少的了解

简意:类与类降低之间无关的耦合,对无关类之简知道的越少越好提供Public即可,最好定死,只用中介交流。

迪米特法则还有一个定义是:只与你的直接朋友交谈,不跟“陌生人”说话。其含义是:如果两个软件实体无须直接通信,那么就不应当发生直接的相互调用,可以通过第三方转发该调用。其目的是降低类之间的耦合度提高模块的相对独立性

两个对象之间耦合就是朋友关系,组合、依赖、聚合等等。包括以下几类:

(1) 当前对象本身(this)、(2)当前对象的方法参数(以参数形式传入到当前对象方法中的对象)、(3) 当前对象的成员对象、(4) 如果当前对象的成员对象是一个集合,那么集合中的元素也都是朋友、(5)当前对象所创建的对象

2)迪米特法则的优点

降低了类之间的耦合度,提高了模块的相对独立性

由于亲合度降低,从而提高了类的可复用率系统的扩展性

注意:过都使用迪米特法则会造成过多的中介类,增加系统复杂性,降低模块之间通信的效率,权衡使用!

3)迪米特法则的实现方法

从迪米特法则的定义和特点可知,它强调以下两点:

(1)从依赖者的角度来说,只依赖应该依赖的对象。

(2)从被依赖者的角度说,只暴露应该暴露的方法。

运用迪米特法则时要注意以下 6 点。

(1) 在类的划分上,应该创建弱耦合的类。类与类之间的耦合越弱,就越有利于实现可复用的目标。

(2)在类的结构设计上,尽量降低类成员的访问权限。

(3)在类的设计上,优先考虑将一个类设置成不变类

(4)在对其他类的引用上,将引用其他对象的次数降到最低

(5)不暴露类的属性成员,而应该提供相应的访问器(set 和 get 方法)

(6)谨慎使用序列化(Serializable)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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